
功能性委員會
聯陽提供專業建議,協助董事會更好地履行其監督和治理職能,並確保公司的運營達到高標準,以促進可持續性和成功。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六 股東常會選任獨立董事四名,並由此四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職責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各季財務報告。
11.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為本委員會職權之事項。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民國 113 年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委會屆次
議案內容
證交法 14-5 所列事項
未經審計委員通過,而經全體董事 2/3 同意之議決事項
第五屆第四次
113-02-23
1.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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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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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及獨立性、適任性。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董事會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董事同意通過。
第五屆第五次
113-05-07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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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董事會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董事同意通過。
第五屆第六次
113-08-06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董事會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董事同意通過。
第五屆第七次
113-11-05
1.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
2.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董事會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董事同意通過。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及簽證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本公司於每次召開的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向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執行結果,並直接與獨立董事溝通;內部稽核每月提交月報後,獨立董事若有疑問會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討論。
2.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會計師每年至少列席一次董事會會議,就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情形或財務、稅務或內控相關議題與獨立董事溝通互動。非會議召開期間,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討論。
(二)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溝通情形摘要
113 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日期
溝通重點
113-11-05
1. 113 年第 3 季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2. 114 年度稽核計劃。
113-08-06
113 年第 2 季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113-05-07
113 年第 1 季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113-02-23
1. 112 年第 4 季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2. 112 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三)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113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日期
溝通重點
113-02-23
民國112年度財報查核事項、品質管理準則、稅務法令更新、第11屆公司治理評鑑系統修正介紹
113-05-07
民國113年第一季財務報表核閱事項
、證管法令更新、永續揭露準則最新動態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六日委任由四名獨立董事為第五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薪資報酬委員職責
1.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委會屆次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董事會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第五屆第四次
113-02-23
112年員工酬勞發放經理人之金額
全體委員通過
除胡鈞陽董事長及林弘堯董事因兼任公司委任經理人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其餘 5 名董事同意通過。
第五屆第五次
113-08-06
112年限制股發行經理人名單及獲配股數
全體委員通過
除胡鈞陽董事長及林弘堯董事因兼任公司委任經理人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其餘 5 名董事同意通過。
第五屆第六次
113-11-05
114年度經理人固定薪資調薪幅度及經理人發放獎金佔全公司之比率。
全體委員通過
除胡鈞陽董事長及林弘堯董事因兼任公司委任經理人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其餘 5 名董事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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