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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薪酬福利

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為保障員工退休的財務規劃,聯陽退休金制度分為確定福利計畫(舊制退休金)與確定提撥計畫(新制退休金)。
- 確定福利計畫(舊制退休金)
聯陽之退休制度優於勞基法之規定,適用舊制之同仁服務年滿十年以上且年齡達五十歲以上或服務滿二十五年以上者得自請退休,退休金之給與依勞基法之規定按員工服務適用舊制之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二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但最高總數為四十五個基數。
- 確定提撥計畫(新制退休金)
聯陽自2005年7月1日起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撥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專戶中。
本公司除依法令規定提存退休準備金外,每年亦透過合格精算師,進行退休準備金精算,於帳上提撥退休金,保障員工未來請領退休金的權益,進一步鼓勵員工在公司服務能有長遠的規劃與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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